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
来8:10-12
在吃最后晚餐时,耶稣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路22:20)。这是生命的重整,新的法规,是所有认识耶稣之人的生活准则。这约是立在父与子之间,而不是神与我们之间。任何人只要在基督里,这约就在他身上有效。任何活在地球上的人只要愿意活在基督里,并且让基督活在他里面,这约就成立。
这新法规有四个条款:神说,“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这解决了人类的动机。可曾发觉到生命的问题不在于是否知道对错;我们向来都知道何为对错,问题出在行为动机上。我们过度迁就自己;我们意兴阑珊,缺乏动机,但新的安排,新的法规里提供了动机 。当我们遇到不愿意去做的事时,首先仰望基督,说,“主耶稣,你答应要把你的律法放在我里面,写在我心上,好叫我能做你所要我做的事。”然后,为了他的缘故,我们行动。这时我们就有了新的动机,新的驱动,和新的能力去行所当行的事。这是基督在我们里面。
他接着说,“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对那些寻求自我定位的人,和那些渴慕有所归属的人,真是无比贴切的答案。这提供了一个答案给人类纠结已久问题:‘我是谁?’神告诉我们,“你们永远属我,我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作我的子民。”
之后是应许,“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认识我。”这是给人类仰慕英雄的答复。人们心中都渴望有个扶危解困的英雄,有个可以寄托希望的对象,想要亲自认识一个伟人。神说,“我会满足你们生命里这方面的需要。你们该认识我!”可晓得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永远不需要对任何一处的基督徒说的话就是,“认识主。”因为这是所有基督徒无论老少都已经有的共同点,他们都认识主。那是基督徒生命的起点,是所有基督徒的最小公分母。
最后,“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那回应了普世一致背负的罪咎感。有人曾对我说,“我有个很难相处的老板。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在他眼中的地位。”我们对神可有类似的感觉?我们也会说,“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在神眼中的地位。”但是神说如果我们仰望那位牺牲他自己来服事我们的大祭司,我们就不会有这样的疑问。因为他已经非常确定的启示了,“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一点儿也不定罪!他总是为着我们,永远不与我们对抗。这不是说他忽略罪,而是他说,“我会怜悯罪人。”我们一旦认识主,就不再遭受指责,不算旧账!主不会刨陈年老根,挖出以往的记录。神从不这么做!
阿爸父,谢谢你将我们大祭司的事工陈明于此,他的事工多次被我忽略而没有认真看待,我反而在世界的破瓶烂罐里去寻求代替品。求你原谅我,并帮助我取得在他里面的传承,也就是生命的新约。
生活实践
有哪四项重要且革命性的条款是设立在圣父和圣子之间的新约里,而在基督耶稣里提供给我们?它们如何使我们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得着必要的动机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