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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灵修:十二月20日

受死的必要

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来9:15

耶稣基督若没有受死,我们就不可能从他为我们愧疚的良心所成就的得到益处。光是靠我们意志力而没有他的受死是不行的。事实上,本书的作者说,死亡是个很重要的因素,即使在新约的影子,即旧约里,也需要流血。当然那血不是耶稣基督的血,而是公牛和山羊的血。因此流血死亡是无可避免的。

这就令我们不由得质疑:为什么?我们除非面对这个事实,就是主耶稣基督的死是有替代性的含意,否则我们就无法解答这个问题。主的死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我们。他是代表了我们。这是神使劲要向我们传递的信息。

神用十字架的方式来告诉我们,要不是在主里面,我们没有任何值得他救赎的成分。离开了基督,就我们的本相而言,父神会说,“你们于我一无是处,完全无用。”当基督取得了我们的形象,当他为我们成为罪的代表,神将他定罪,并将他处死。神用这个方式来传达信息给我们,就是“你们凭着自己所做的任何努力都没有任何价值。”若无基督,我们的一切所是都将成为无用。死亡会吞灭我们,把我们抹去。

这就是为何我们的活动无法改进我们与父神的关系。我们出于自己的努力不会更多地被神接纳。从我们所表现的骄傲就可以看见这点。有谁没听过基督徒们这一类的自白,仿佛对神而言最了不起的片刻就是神找到他们的那一天。但是我们对神而言并非不可或缺;他对我们而言才是不可或缺。如果我们为了神国的事而耗尽所有,那么我们就能从他领受到一切。

这整段经文的主旨就是:如果我们不认同这个关键点,不以为这是真的,如果我们拒绝这点,那么新约的恩典就与我们无份。这份誓约要等到立约者死亡才会生效,犹如立遗嘱的人死了遗嘱才生效一样。藉着基督作为我们的代表,我们的老我必须在他里面经历死亡。但是如果我们不接受这点,不认同神对我们本相所作的死刑判决,那么我们就不会受益。如果我们抗拒这死刑的宣判,我们在余生之中就一直会受到良心愧疚的折磨。我们永远无法安息在最终被神接纳的地位上。我们总是会在自己的作为是否足够让神满意的问题上挣扎。然而如果我们接受这个替死的事实,我们会在单纯的喜乐和感恩中对他献上所有的事奉。

阿爸父,求你开我的眼,让我看见这个人类行为的新原则。求教我明白这个道理,而且凡在我里面不属于基督的成分都要从你接受死刑判决。

生活实践

我们是否学习从企图取悦神的努力中被释放?我们是否经历了神所安排新生活的传承,用基督内住和同在的大能来取代我们的死行?

此段灵修节录自司德曼牧师的信息

A Clear Conscience

读司德曼牧师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