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提前1:15
这节经文听起来很简单,但实际上卻是非常深刻。我们都曾经在自我意识里过着胡混,糊涂,惊惶,黑暗,远离神生命的日子。保罗在以弗所书里对我们在基督里重生之前的生命有着很清楚地描述。不管你是谁,你的才智和知识水平如何,都是一样“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的喜好去行”。基督耶稣来了,要驱散黑暗、揭开奥秘、挪开假象、显示真实,且唤醒仁爱、同情、怜悯、和彼此的服事。这便是基督信仰的目标。
然后保罗说出这段经文中最让人惊讶的话:“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如果他说“我曾是个罪魁”,我们都能理解,因为在他得救之前,在迫害基督徒的名单中,他的确是名列前茅。但是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正是他晚年的时候,回想过去,他说“我是个罪魁”。
这叫很多解经家困扰。他们读到这儿的时候,他們会想,难道保罗忘記了自己曾經说过:“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2:20)?保罗是否也忘記了他说的另外一句話:“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林后5:17)?他当然不可能忘记的,他是一個已经得赎和被称为义的人。他怎可以还说自己是罪魁呢?但是,他確實这么说了。
有的人认为这是一种故意的谦卑,就像我们有时会客气地说:我其实没那么好的。我个人不认为保罗的谦卑是虚伪的。保罗是个实事求是的人。他没有忘記自己曾写过的书信。他在这里想的不是自己在基督里的生命(在基督里他已经被称义,从罪中得释放),他想的是生活在邪恶世界里的自己。我们也当像他一样看自己,虽然已经在基督里成为完全,但是我们肉身的情欲仍在。我们仍然在挣扎著。肉欲虽然不再控制我们的生命,但它仍然不时入侵,企图再度欺骗、掌管我们。
这里隐藏着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是我们迟早都得学的。那就是:不论我们的肉體彰显了那一方面的肉欲:也许是某种极端的邪恶吧;不论我们曾經作過的,现在看來是多么的恶劣、丑陋、耻辱;我们必需记得,那是我们的弱点,是我们要时刻提防的弱点。因为不论我们成为基督徒多久,我们自己随时都有可能再度沦落其中。这就是使徒保罗所说的意思。
父啊,我曾经瞎了眼,看不见自己。我感谢你来了,进入我的生命,揭开矇閉着我的帕子,让我看见了真实的我。
生活实践
我们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奇妙的是,基督为他的敌人而死。认罪叫我们在他所成就的救赎恩典和饶恕中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