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 Burdened by the Fate of God’s Rebellious People

每日灵修:八月26日

亵渎神的名

如今你们回转,行我眼中所看为正的事:各人向邻舍宣告自由,并且在称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约。你们却又反悔,亵渎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随意自由的仆人婢女回来,勉强他们仍为仆婢。

耶34:15-16

这段经文中值得注意的词句是“你们亵渎我的名。”这对任何犹太人来说都是很严重的控诉。他们从小就受教导,要很严肃地尊重神的名。文士们甚至不敢书写神的名,除非先沐浴更衣 。他们也从不开声直呼神名。用来拼写神名的四个希伯来字母被称为“不应说出的四字神名;”是不可说,也不许发声的四个字母。犹太人从不直呼神名。然而在此神控诉这位犹太人的王“亵渎我的名。”亵渎在希伯来原文的意思是“伤害”、“扎透”、或是“羞辱”。因此神对他的控诉是“你羞辱了我的名。”这是怎么造成的呢?这是因为他们不尊重奴隶的人权。任何时候我们不把别人当人,或认为别人是次人一等,那么我们就是在亵渎神、羞辱神的名。这是神要整个国家为此负责。

当我们回想美国的历史,我们会意识到神的控诉必然是何等沉重地压在我们美国人身上。我们曾经如何看待美洲的原住民,就是世代以来承袭这块土地的印第安人,或者是那些被强迫离乡背井来到美国的非洲人?我们唾弃这些人,不把这些人当人。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那就是亵渎我的名。任何人这么看待别人的时候,就是在羞辱我的名。”从神的观点来检视我们的灵命状态总是于我们有益。在神眼中,我是否是注重灵命的人,不在于我如何对待自己的朋友和那些自己喜欢的人,而是在于我如何对待那些餐厅的服务员、商店里的柜员、或是打理院子的园工。这才是我们灵命的指标。换句话说,神对我们的要求是尊重所有人的权益。任何时候违反了这个要求,神就要我们负责。

阿爸父,我们祈求在注重灵命的生活当中,我们能持续地尊重别人。

生活实践

我们是否为神的爱所感动,用神的眼光来看待别的人?这跟世俗的看法有什么不同?我们是否宣称自己代表基督而同时却又苛待和鄙视别人,以致基督的名被我们亵渎、羞辱?

此段灵修节录自司德曼牧师的信息

What Does God Requ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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