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借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的了。他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无穷”原文作“不能毁坏”)
来7:11-16
这里很清楚地表明了老的祭司系统不再于人有益。新的祭司出现要承担不同的任务,且源于不同的传統。如果老的祭司系统不再继续,那么律法的要求也随之而去。新的祭司有非常不同的任务;他来自犹大而不是利未支派。犹大所继承的是王权,而不是祭司的职分。所以说这位新祭司是王。父神既然认同基督是祭司,那么与老的祭司系统有关的律法也都不再有效。
还有,这新祭司有不同的继承方式。他不需要追索至亚伯拉罕里的族谱。以祭司的继承而言,他没有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他的事工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因此,在旧的祭司体系下,那属于占时性的律法必须废弃,这体系本身有缺陷,无法供应人类肉体软弱所缺乏的。自古以来每一位祭司、心理顾问、辅导员,无论他们意识到与否,都继续在律法的范畴下给人提供帮助。怎么说?他们都在寻求帮助人适应现实生活的方式。那就是律法的功用;揭示现实,即事情的真相。任何称职的辅导员都在试着让人们看见事情的真相,只是这样的帮助有时很难达到目的。
在旧的祭司体系下,人们把祭牲带到祭司那里代为献祭,因而至少占时挪去恶行所带来的罪惡感。问题本身并没改变,但因问题而生的罪惡感会被挪去了。现代的辅导员也在做同样的事情,试着让所辅导的人从另一角度来看问题。如果是基督徒辅导员,那么观点就是让人看见父神已经在基督里饶恕了他们,因此罪惡可以消除。但如果辅导的结果只是消除罪惡感,那么问题的根本还在。心理医生也许能把问题重组以免过于怪罪他人,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就像C.S. Lewis所说,“不管人怎么安排,臭蛋还是煎不出好蛋饼。”
人间的辅导员所能触及的底线就是叫人认识自己。之后还有什么呢?如果人不做进一步的改变,那么最终结果仍是沮丧。保罗在罗马书里就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希伯来书的启示正应用于此。有位祭司能带我们更进一步。“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4)。那原来是软弱的、无用的、没价值的,已被撇在一旁,而新祭司带来新盼望,能引领我们更亲近父神。
阿爸父,谢谢你,我自己做不了,祭司和辅导员也帮不了我的,你却能夠透过你的独生子为我成就。
生活实践
利未祭司律法有哪些固有的缺点是由大祭司耶稣来补足?我们要如何在认识自己之后更进一步化解自身的内部矛盾?我们是否在耶稣基督,我们的君王和大祭司的带领下过得胜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