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来6:4-6
作者在此仔细描述了一个吓人的可能性。就是那些经历过圣灵所赐祝福的人,如果他们离弃真道,就不再有从新懊悔的可能。这段经文所提出的问题是:一个人怎么可能在经历过这一切之后还不是基督徒?如果他是基督徒,那么他又怎么会离弃真道,而失去复合的盼望?这些议题是历代基督徒所热烈争论的。
此处有否可能并不是描述圣灵产生的真实基督徒生命呢?我个人想提供一个酝酿已久的浅见。圣经常常用人的出生和成长来类比解释灵命的出生和成长。本文亦然。前一章里就用喝奶的婴孩来类比灵命成长的阶段。我想要提出的问题是:有没有可能我们把受孕和出生给弄混淆了。
如果灵性生命的发展类似于肉体生命,那么我们都知道肉身的生命并非始于出生。而是始于受孕。我们有没有可能把受孕看为出生,因而当看见有人似乎有个良好的起头,结果却胎死腹中成为小产的时候,我们的观点就变得混淆了?在灵性生命的酝酿过程中,是否像肉身生命一样,在真正出生之前有个孕育期,在孕育期中有可能失败而导致胎死腹中?
新基督徒的生命是否也有段期间就像胎儿一样,一点一点的在母腹中形成,藉着信心和他人的生命力来滋润和喂养?果然如此的话,那么关键时刻就不是真道与信心接触的瞬间,那只是受孕;是一个新生命有可能出现的起点。关键时刻则是当信徒被要求放弃自己,违反自己的渴慕和愿望,转而顺服主的瞬间。就是当基督的主权临到个人,与个人的意愿、目标、计划、和设定有冲突的时候。耶稣自己就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主在他的恩典里会用许多年的时间来做这个要求。但是如果信徒最终拒绝顺服,那么他的生命就会胎死腹中。那些在当初感动里所产生的兴奋和喜乐的岁月不过都是基督徒生命的妊娠期。这也是耶稣关于撒种的寓言所说的,撒的种长了芽却死掉。新生命的出生,如果确实发生了的话,是在我们首次歇了自己的工,并且安息在耶稣基督里的时候。那才是信心生命的开端。
如果个人拒绝踏出顺服这一步,而且定意要否决基督的主权和管理,那么接着而来的就是心变刚硬,灵性失明的过程,如果继续如此,最终就会离开教会,结果是抛弃自己的基督信仰。虽然说只有神能知道人的内心,但是到那个时候, 作者让为这人就没有希望了。
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再回头的。“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神为什么不容许他们明白更多的真理呢?因为他们否认了十字架救赎的原则。如同保罗所说的,他们变成了“基督十字架的仇敌”(腓3:18)。从此以后他们的生命每况愈下,以自己一度所承认的信仰为耻。
阿爸父,这些文字是很大的挑战,我祈求自己愿意跟随你,即使是走上十字架。
生活实践
我们是否一生坚定,持守与主耶稣基督那能转变生命的关系?他在我们里面同住,是我们的救赎主。我们每一天的生活实践是否与我们所领受的真光一致?我们是否根据真理而心意更新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