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行义过分,也不要过于自逞智慧,何必自取败亡呢?不要行恶过分,也不要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
传7:16-17
这两节经文应该会得到许多人的喜爱,因为不论善恶,听起来都像是在鼓吹中庸之道。探索者似乎在说,别行义过分,也别行恶过分,但无妨两者都有一点。就像,我们常听人说,信教是好事,但别入迷了,别让信仰干扰了生活的乐趣。换句话说,就是凡事都要适可而止。
可是这里我们要仔细地留意探索者的说法,才能理解经文的意思。经文第16节,解经的关键文字是“不要过于自逞智慧”。在语法中,这被称为反身代词;这就是为什么用了“自逞”。 探索者的真正意思是,不要自以为有智慧;在有关自己的义行上,不要自以为聪明。
这是在告诫我们不要自以为义。自以为义的人通常是以自己不做某些事为公义。在我看来,这是现代教会的咒诅。这也就是新约里所谓的法利赛人心态;探索者将之恰当地归类为恶。人的恶不只是表现在杀人、偷窃、和淫荡方面,同时也在偏见、歧视、轻视、和冷漠里;在批评和论断的心态里、在尖刻和讥讽的话语里、更在报复和惩罚的行为里。那些福音派虚伪的道学家, 无论男女,都是属于此类的恶人。
探索者又告诉我们,自以为义固然是恶,反向的极端也是恶。以摆脱道德的束缚为自由的人是愚昧的;放弃自律、生活放荡不羁当然也是恶。
敬虔的生活是:“敬畏神的人,必从这两样出来”(传7:18b)。敬畏神是全面的真理。敬畏神不只是尊敬他,同时也是知道自己现今的生命有他的同在,不是到了生命的终了才去见他。敬畏神是知道他正在留意我们的一举一动,同时也知道我们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出于他的安排。知道神的大能、智慧、慈爱,知道他愿意接纳我们、改变我们、饶恕我们、更新我们、支持我们,这些都包括在对神的敬畏里面。敬畏神是能够生活在世上与人相处和谐,而不自以为义,不自满、高傲地做作出一副正经模样。“有这样智慧的人,比城中十个长官更有能力”(传7:19)。这话的意思是,人若能得智慧,过敬畏神的生活,就胜过认识十个身居高位、有影响力、能救你脱离险境的朋友。
主啊,求你教我学会敬畏你,并信赖持守那公义,就是唯有你透过基督所能赐给我的义。
生活实践
我们是否要等到生命尽头才承认神的存在?或者,我们现在就认识到他的同在?什么是敬畏神的一些要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