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唯有爱心能造就人。
林前8:1
在哥林多买肉的最佳场所就在偶像庙旁。这些异教的庙用活牲献祭。如同犹太人一样,他们把部分的肉留给祭司,部分公开出售,因此哥林多的好肉坊就在庙旁。城里的人都知道,吃那里的肉,就是吃祭过偶像的肉。为此,基督徒中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基督徒吃了这肉,那么他是不是就与拜偶像有份?”
教会里有部分人认为如此。他们说,“是的,这么做就与拜偶像有份。当异教徒看到基督徒坐在偶像庙旁的公共餐厅里享受一块祭过偶像的牛排,他们会认为那个基督徒认同他们异教对庙里偶像的观点。这位基督徒因此作了一个错误的见证;他没有明确地宣告基督已经取代所有的偶像。更进一步地说,他会影响那些软弱的基督徒,使他们在这方面跌倒,又恢复偶像崇拜。”
教会里另一部分的人则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说,“不是这么回事。偶像根本算不上什么,它们只是木头或石头。人怎么能敬拜不存在的东西?如果我们把偶像当回事,怎么能把异教徒从偶像崇拜中解放出来?我们最好是根据神在基督里所带给我们的,对于真正的现实的了解来生活。大伙儿都自由吃这肉,不要质疑。这些都是上好的肉,不吃反而是错误的。”就这样,教会里出现意见不合。
保罗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大伙儿不能只根据知识来论理,说我们知道某某是真,因此可以自由应用。保罗说,单知识或教义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爱心。知识叫人自高自大,唯有爱心能造就人。因为在爱里,我们会关怀别人的情况,而不总是顾到自己。换句话说,知识是以自我为中心,而爱心却是把别人涵盖在自己的考量之中。
埃恩赛博士(Dr. H. A. Ironside,,美国有名的传道人)曾用一个故事来说明这道理。他有一次参加了一个野餐会,与会的人里有一位从伊斯兰教转信的基督徒。有个女孩拿了一篮三明治到这人面前请他享用。这人说,“有些什么样的三明治啊,有牛肉的吗?”女孩回答,“只剩下火腿和猪肉,牛肉被拿光了。”这人说,“那我就不吃了。”女孩知道这人是基督徒,就跟他说,“先生,我很惊讶。难道你不明白基督徒在食物方面没有什么禁忌,火腿、猪肉、或任何食物都是可吃的?”这人回答,“是的,我知道我可以自由地吃猪肉,但我也可以自由地不吃它。我还与我中东的家人有联系,我每年回去看他们的时候,我父亲在房门口问的第一個问题就是,‘那些异教徒可曾让你吃了污秽的猪肉?’如果我回答说‘有。’那么我就进不了家门而且不能作更多的见证。但是如果我能像往常一样对他说,‘父亲,猪肉从来不曾入过我口。’那么我就会被家庭接纳,而且能自由地跟他们分享我在耶稣基督里找到的喜乐。因此我虽然有吃的自由,在这个情况下我也有自由选择不吃。
这个故事把议题摆在最合适的平衡点上。我们不是一定要根据知识来坚持自己自由的权利。任何时候,只要情况需要,我们就能自由地放弃自己的权利。我们虽然有权利,也能因着爱的缘故而不运用这权利。
阿爸父,求你帮助我,叫我以爱心而不只是以知识为行动的根据。谢谢你那使我得自由的真理,也谢谢你的爱来限制我,使我多为别人的益处作考量。
生活实践
神的爱释放我们,使我们能自由地根据爱来作选择。我们与人的关系是否表现出源自神的爱所生发的体贴的回应?